机关党建
机关党委委员及办公室职责
日期:2022年06月15日 12:00

一、机关党委书记

1.全面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负责召集和主持机关党委会,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机关党委的正确执行。

3.负责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

4.负责机关党委管理的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

5.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工会开展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2.书记外出时,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3.协助书记制定和落实机关党委工作计划,推动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协助书记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着力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5.与机关党委委员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保持沟通、联系;定期深入了解和掌握机关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加强机关建设工作。

2.全面主持机关纪委工作,负责组织机关纪委会议,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机关党委、党支部及其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履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责任,协助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带头上好党风廉政教育课。

4.负责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深入机关党支部了解党员、干部政治、品行、作风和廉洁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或廉政约谈。

5.负责组织受理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落实“两为主”,按照权限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6.完成学校纪委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严肃、规范。

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负责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发展党员的谈话工作。

3.加强党员管理。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做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工作。

4.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进行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

5.负责机关党委“创先争优”工作、党务干部培训等工作。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督促所辖党支部制定和实施学习计划,加强机关党员职工的思想教育。

3.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指导、督促所辖党支部做好宣传工作。

4.做好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5.做好机关党委文化建设工作。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加强党员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掌握机关党外人士的基本情况,协助上级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培养和举荐等工作。

3.加强与机关党外人士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鼓励机关党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助推学校改革发展。

5.做好统战政策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工作。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掌握机关青年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青年工作的建议。

2.组织机关青年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加强对机关青年的教育引导。

3.组织机关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展现机关青年精气神。

4.关心机关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5.协助组织委员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等工作。

6.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1.做好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各种会议会务安排,各类会议记录,日常工作报告、信函、活动通知等起草,并按规定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2.做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包括党员的信息更新,名册管理,党内统计,党员党籍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