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党校办公室挂靠在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校党委领导下,主要承担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校等职能。基本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抓好校内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3. 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激励、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5. 负责内设机构编制及干部职数配置相关工作;
6. 负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及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含培训)、管理、监督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7. 承担学校人才办公室职能,牵头做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谋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及统筹高层次人才引进、省部级以上人才推荐等工作;
8. 牵头开展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9. 负责学校党校建设、日常运行及管理;
10. 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