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8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网站、校园新媒体的“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学院概况、专业、教学、科研等行政业务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分管副院长复审(校)、院长终审(校);

2.党建、学工、就创业等党建群团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专职组织员或分管副院长复审(校),党总支书记终审(校)。其中,团总支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团总支学生会分管宣传部的主席团成员复审(校),团总支书记终审(校)。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信息采编发布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规范。完善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校园媒体及其采编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学院各类网站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附件1


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分工表

栏  目

初审(校)

复审(校)

终审(校)

学院概况

信息员

石  熙、付仕明

吴海霞

教学工作

信息员

石  熙

吴海霞

科研工作

信息员

石  熙

吴海霞

学生工作

信息员

付仕明

吴海霞

招生就业

信息员

付仕明

吴海霞

党群工作

信息员

肖  涛

吴海霞

团总支公众号

信息员

团总支学生会分管宣传部的主席团成员

团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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