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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3年05月16日 17:15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单位:

接市教委通知,为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作用,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开展主题教育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市教委决定设立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现就组织开展专项研究阐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攻方向

聚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根本任务、重点举措等,将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重点围绕以下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

(一)聚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围绕开展主题教育对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意义,开展主题教育对于教育系统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主题教育对于教育系统更加坚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国之大者”、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大意义等开展深入研究阐释。

(二)围绕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任务目标,深入研究阐释如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如何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如何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如何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部署,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推动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真问题等。

(三)聚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教育系统如何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如何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助推科技自立自强和文化自信自强、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如何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如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如何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思政课’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开展研究阐释。

(四)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主题主线,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深入研究阐释如何着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扩大有效需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的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建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大力实施“四千行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市域实践等重大问题。

研究人员应聚焦上述主攻方向开展研究阐释,主题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研究主题不属于上述主攻方向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资助方式

此次课题资助采用倒立项方式进行,申请人成果发表以后,经市教委审核,认定符合资助标准的,采用如下方式进行资助:

(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

(二)在CSSCI来源期刊或在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

(三)在《重庆日报》理论版、《学习时报》《中国教育报》或其他重要刊物、重要学术会议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上述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唯一项目来源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三、材料报送

1. 符合条件的成果完成人登录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按照操作指南(附件1)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常见问题请参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答疑》(附件2)。

2.二级学院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审核成果研究方向是否与学科专业发展基本一致。成果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附件3)。

本次成果报送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26,逾期不予受理。二级学院将附件3填好后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上报,未经二级学院汇总的成果不予审核报出。

联系人:叶芊      联系电话:61638817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办公楼205

联系邮箱dep_kyc@cque.edu.cn

附件:1.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研究阐释专项申报操作指南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答疑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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