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分赛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为了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每两年举办一次。团中央和相关部委以“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公共政策扶持体系、大学生创业资本市场支撑体系等,为大学生创业开辟广阔空间。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16年4月至11月举行。为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现将2016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分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分赛

二、活动主题

创新圆梦,创业报国

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协办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四、活动时间

校 级:2016年3月至4月

重庆市:2016年4月至5月

全 国:2016年6月至11月

五、活动内容

(一)主体赛事: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参赛资格: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学校在校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公益创业赛面向学校在校学生。

2、参赛形式:创业计划竞赛提供创业计划书;创业挑战赛提供商业运营报告;公益创业赛提供创业计划书或组织运营报告。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5)。

3、评审方式:

(1)校级:以上3项主体赛事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原则上按照比例择优推荐,学校统一预赛或评审后报送市级复赛。

(2)市级:各项比赛均采用书面评审(网上)、现场“路演”答辩和“众创先锋网”挂牌吸纳投资关注情况等方式综合评判。创业计划竞赛以参赛项目商业模式等为主要评价内容;创业挑战赛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为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以公益项目社会购买实现情况为主要评价内容。

(二)专项赛事

全国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MBA、电子商务等专项竞赛,由全国决赛承办单位共青团四川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重庆赛区组委会将协助组织本地区高校参赛

(1)MBA专项赛:A.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B.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C.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D.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2)电子商务专项赛:A.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B.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C.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D.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无需组织市级比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校级、市复赛和市决赛、推报全国参赛、参加全国比赛等4个阶段。

各单位需在“众创先锋网”(http://www.zcxf.com/)进行参赛作品申报及团队信息提交(用于评审),同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市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网站开通将另行通知)。本次重庆赛区比赛将不接受纸制件申报,凡未在上网申报和报备的项目,均视为未参加校级预赛,且不能参加市级比赛。

(一)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各单位准备阶段:积极组织参赛项目选拔赛,重点打造优秀作品。

(二)2016年3月23日17:00截止,各单位报送阶段(不接收个人报名),负责人统一打包分类申报到指定工作邮箱124444962@qq.com;2016年3月22日至4月初学校举行审评或选拔赛,确定参加重庆赛区比赛的作品;2016年3月22日至比赛前,针对参赛团队进行强化培训,提升团队整体创业能力。

(三)2014年4月至5月,市复赛和市决赛。

(四)2016年5月30日前,推报全国参赛。

(五)2016年7月至8月,参加全国比赛。10月,组织相关单位项目参加全国大赛决赛。3项主体赛事分别竞争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七、选拔项目比例

校内选拔赛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其中参与创业实践挑战赛的不得低于总数30%,参与公益创业赛的不得低于总数15%,择优推荐参加重庆赛区比赛。

八、奖项设置

主体赛事择优推荐参与市级比赛的团队给予奖项;组织单位根据各单位申报团队情况及市级获奖情况颁发奖励,并授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参赛指导老师享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综合素质技能竞赛的管理及奖励办法》相关奖励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详见附件1)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124444962@qq.com,同时发挥教师科研资源的优势,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深入到班级进行广泛宣传和作品发掘,保证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的指导。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本单位“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向参加竞赛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及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这一品牌在学生中产生广泛影响,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创业大赛活动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参与市级获奖团队,要求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一篇,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备注: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是全国第二届比赛,各单位应加大实施力度,深度挖掘项目,做好报备工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规则不变。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附件2: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登记表(初定)

附件3:第十届“挑战杯”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初定)

附件4:第十届“挑战杯”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初定)

附件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6: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考信息)

附件7:公益创业赛(参考信息)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 附件【附件1-7.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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