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张冬梅 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不断进取,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各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应严格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细则(2021版, 重二师发[2021]130号文件),本次测评相关操作教往年有所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使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审核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解决测评及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 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和宣传。各位辅导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1版),对综合测评工作进行布置。注意留存宣传佐证材料

2.各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必须参与)和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另外民主推选至少5人),负责具体实施测评工作,并面向全班公示,有记录。

3.在评审中,学生须按综合测评的内容写出学期书面总结及加分、扣分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测评小组评议。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者,该项目不予加分。不按时按要求写出书面总结及加分、扣分情况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评处理。

4.综合测评工作必须由辅导员组织开展,及时解答在评审过程中要讨论的事项,做好评审过程监督工作。班级群会议佐证材料保留存档。

5.评审结果必须面向全班公示,将结果由测评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交到学院备案,待学生处抽查。(评审结果可在班级集中宣布并公示(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也可将公示文件截图和原文上传班级QQ群(公示截图存档备查),同时在奥蓝系统中发布)

6.各班级的评分标准、测评小组成员名单、测评小组签字确认材料、结果等,按照工作流程图要求进行存档,学院资助工作专项负责老师进行检查,待学生处抽查。

7.综合测评要关照班级全体学生,原则上班级每一位学生(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除外)都应有综合测评成绩,因特殊情况没有综合测评成绩的学生应做出详细说明。

8.所有通知、公示结果等不得由班干部发布。
 
、 报送材料及时间节点要求

1、各班级综合测评结果最晚于311日出来,学院要进行公示,学院在314日前公示结束

2、报送材料

1)附件1:各类奖学金发放统计表

2)附件2:综合奖学金汇总表(为确保信息准确度提高,本次汇总表由学院负责资助辅导员在奥蓝系统里综合奖学金进行逐项添加导出相应字段导出即可,但是各位辅导员请在311日前录入系统,并仔细核对姓名、等级及金额

3)附件3:综合奖学金名额情况一览表

4)附件4:奥蓝系统关于综合奖学金操作指南


四、注意事项

1、本学期综合奖学金按照最新21版学生手册细则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从学生进校后第二学期开始,第七学期结束,共测评六学期,在每年三月和九月完成。

2、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参评

3、测评过程中存档材料要求,可以参考《综合奖学金测评工作流程表》(见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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