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
(经学院总总委员4月26日审议通过)
为加强信息发布规范化,推动审校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校情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网站、校园新媒体的“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学院概况、学科专业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分管副院长复审(校)、院长终审(校);教学、科研信息发布:信息员初审(校),教学(科研)秘书复审(校),分管副院长(终审)。
2.党建、工会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专职组织员或工会主席复审(校),党总支书记终审(校);团学、就创业信息发布:信息员初审(校),学工办主任或创新创业主任复审(校),分管副院长终审(校)。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全覆盖院级宣传平台。对院级官方宣传平台统一管理,明确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编审校人员,严格落实“审校”制度,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
3.严格审核内容。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学院各类官方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审校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审校的非官方媒体信息,不得刊发淫秽、暴力以及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图片和视频;不得转载或使用未经信息发布单位(作者)同意的报道、图片、音视频;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涉及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附件1: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示意图 |
内 容 |
初审(校) |
复审(校) |
终审(校) |
学院介绍 学科建设 重大事项 |
信息员 |
潘 超、但松健 |
施成湘 |
教学工作 |
信息员 |
系主任 (教学秘书) |
潘 超 |
科研工作 |
信息员 |
系主任 (科研秘书) |
但松健 |
团学工作 |
信息员 |
李青嵩 |
但松健 |
招生就业 创新创业 |
信息员 |
程良萍 |
但松健 |
党群工作 重大事项 |
信息员 |
孙云 扈志洪 |
何嘉昆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