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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10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院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

各单位、部门: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全国和重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培育重庆特色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为建设西部教育高地提供决策参考,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特色办学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要求

课题申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本地区、本校、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指导参考性;要重视以创新为重点的基础研究,加强基于证据的决策研究,强化以标准和模式为主导的实践研究,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方向性,力求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

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实行切块评审,兼顾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不同层次。申报指南中专设高职教育研究选题,仅限高职院校申报参考。

三、立项数量

本次课题立项总数为170项左右;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3类。

各类课题立项数为:重点课题50项(其中高职高专10项,本科院校40项),一般课题118项(其中高职高专40项,本科院校78项),委托课题2-3项(列入重点项目),重大课题为1-2项。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向会长办公会提出课题立项建议方案,由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四、课题资助与经费配套

重大课题20000-50000元∕项,委托课题10000-20000元∕项,重点课题5000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

五、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5-2016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要求和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本学校、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

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条件的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书面推荐;重点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已主持有2013-2014学会课题者须完成前一课题的研究任务并结题后方能申报2015-2016年度学会课题。

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再次申报学会课题。

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内容属实,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创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六、研究周期

年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原则上,获准立项的课题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结题。

七、申报工作要求与程序

年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具体要求与程序如下:

申报人可按学会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本校、本学科领域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请与2015年9月18日5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330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cqjykyc@163.com邮箱。

联系人:余光辉,61638800,13629700073;

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15年9月10日

        

附件: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2015-2016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           题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