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事实

李生发,男,汉族,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1年4月,李生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李生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297万余元。2006年至2020年,李生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陈某等18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81万余元。

2021年11月,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生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12月16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以李生发涉嫌受贿罪,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忏悔书节选

贪心一旦萌生,贪欲迅速膨胀。我瞅准了当时兴起的房地产市场,用这些不义之财购置、买卖多套房产,让其不断增值。这些房产都用我“李居良”的假身份证办理买卖手续,自以为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怎料现在成了我违法犯罪的铁证。

回想过去,我的家人,谁也没有让我贪财受贿、违法犯罪。父母在世时,从未让我贪恋不义之财,爱人从未表达过让我为家庭安逸而铤而走险的意愿。而我却违背了家人的心愿,贪心不足,违法犯罪,不仅自己失去了自由,还祸及妻儿,祸及亲戚朋友,我真是作恶多端,罪孽深重!

我寒门出身,本属草根。自从加入中国共产党,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党把我这个出身贫苦的孩子,培养成一名地厅级领导干部,不差钱、不缺房,连退休后的生活都有保障,何必要伸手拿不该拿的东西,当火山口上的守财奴?眼下,罪行累累的我即将被清除出党,在接受改造的日子里,我会从严要求自己。有生之年,我将永远感念党恩,永远依恋组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于露 甘肃省纪委监委 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