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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因公临时出访手续办理流程
日期:2017年09月08日 16:09

因公临时出访手续办理流程

 

(一)、因公出访的定义及分类

 

  
    根据重庆市第二师范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暂行实施办法(院行办【 2016 289 号文),因公临时出访工作实施区别管理,因公临时出访分为一般性出访和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出访。

 

 

    一般性出访是指为推进校际交流合作的公务出访;

 

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出访是指我校直接从事教育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及二级院系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执行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的出访。

 

 

(二)、因公出访计划的申报

 

我校因公临时出访实行预报审批制度,各二级院系、部门应做好本单位外事工作计划和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申报工作。国际处汇总之后将计划提交外事工作小组审定。

 

 

(三)、因公临时出访的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重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相关规定,3个月以下的因公临时出访须持因公证件,3个月及以上的因公临时出访可持因私证件执行任务。

 

ECF

 

 

 


F2C

8565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申报表  

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因公出访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