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美育实践|关于开展“移动4G”第35届重庆市大学生“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之第四届重庆市“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和最美团支部书记校内评选暨网上事迹展播活动通知

 

各系(部、院):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市学联拟于2016年3月至5月举办“移动4G”第35届重庆市大学生“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之第四届重庆市“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和最美团支部书记评选暨网上事迹展播活动,现将校内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处、团委

承办单位: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团总支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至5月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1.“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个人或群体)

2.最美团支部书记

在校基层团支部书记(包括班团支部、社团支部、学生组织团支部等各类基层团支部书记)

(二)参评标准

1.“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条件的均可申报;

(2)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活动;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在参与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创新创业创优、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

参评的学生群体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成员一半以上参与到感人事件中。

2.最美团支部书记

(1)团支部书记的产生符合“公推直选”的流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3)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关心帮助团员青年,有奉献精神,能很好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支部成员中威信高;

(4)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全团的重点工作;

(5)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和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得到团员一致欢迎和好评。

(三)名额设置

评选“感动校园”十大人物(个人或群体)10名,提名奖若干;最美团支部书记5名,提名奖5名。

四、评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3月16日—4月1日)

关注“重庆共青团—学载青春梦”(微信号:cqxxbweixin)微信公众号→点击手机页面下方独立菜单“校园之春”栏目→进入“我要报名”窗口→免费下载重庆移动“掌上营业厅”主题App→填写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获取报名编码。

子活动报名端口将于3月中下旬开放,具体报名启动时间将通过“重庆共青团-学载青春梦”即时推送。

(二)提交材料(4月1日截止)

各系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制作宣传牌、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各系推荐“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和“最美团支部书记”候选人各1-2名。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视频资料等)于4月1日下午5时前报送至活动办公室(学府大道校区四教学楼4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813557@qq.com(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网上公开展示阶段(4月4日-4月6日)

根据各系推报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后,将候选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视频短片等)通过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que.edu.cn)进行宣传展示和公开投票,为支持的候选人投票。

(四)评选评审阶段(4月7日)

1.“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结合投票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审议。

2.最美团支部书记

(1)结合投票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审议,选出符合要求、事迹突出的5名候选人;

(2)由学院组织评委点对点到5名候选人所在团支部对团支书进行测评,候选团支部书记回避,由所在团支部成员对其进行打分。(具体评分表见附件4)

(五)公布结果(4月8日)

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和“最美团支部书记”人选,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网上进行视频展播。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系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积极争取学校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充分利用网络、海报、展板、横幅、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

(二)认真组织,面向基层

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重视挖掘基层个人和群体的先进事迹。

(三)按时上报,确保质量

各系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2016年4月1日下午5时前报送至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峰 联系电话:62658290 15023964008

电子邮箱:303813557@qq.com

附件:

1.候选人推报材料要求

2.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3.候选人推报样本

4.最美团支部书记评分表

5.“重庆共青团-学载青春梦”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二维码

 

 

共青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上一条: 美育实践|关于开展“移动4G”第35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之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美育实践|关于开展“移动4G”第35届重庆市大学生“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之“运动里的青春” 高校五人制足球联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