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推荐2022年学生市级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211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学生市级先进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类别市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一学生,只能报1类。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推荐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学生市级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加强宣传。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周末教育、班级会议、学生干部会议,以及班级QQ群、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加强线上和线下的宣传,做到全院学生知晓。

坚持标准班级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选,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参评。

)规范程序。在推荐评选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项评选推荐均有过程性会议记录(毕业班级可网络会议),必须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学院公示栏进行全院公示,可同时在院级网站和班级QQ群进行全院公示,并留存资料备案。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审核。学院认真对推荐表、证书佐证材料严格进行审核,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相关过程性材料由学院相关部门妥善留底保存,可不报送;对学生虚报、谎报、擅自修改证书内容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予以纪律处分。

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推荐先进候选名单应由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专项工作人员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件。

(二)学校对学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申报上级部门

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由辅导员牵头组织指导申报填写,“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相关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系统审核,由学院并建档保存,以便审计核查。

(二)先进集体不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申报,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件,纸质件仅为单面一页,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三)先进个人均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申报,申报内容填写需符合申报项目。推荐表由学院统一系统导出打印,只报送纸质件,仅为单面一页,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四)材料报送明细

将奥蓝系统导出打印的纸质件(先进个人务必在奥蓝系统申报,先进集体不在奥蓝系统申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处,截止时间:202242510:30。预期不受理,视为放弃。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学生先进推荐表(样表)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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