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2〕11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学生市级先进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类别市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同一学生,只能报1类。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学生市级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二)加强宣传。各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周末教育、班级会议、学生干部会议,以及班级QQ群、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加强线上和线下的宣传,做到全院学生知晓。
(三)坚持标准。各班级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选,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参评。
(四)规范程序。在推荐评选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项评选推荐均有过程性会议记录(毕业班级可网络会议),必须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学院公示栏进行全院公示,可同时在院级网站和班级QQ群进行全院公示,并留存资料备案。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严格审核。学院认真对推荐表、证书佐证材料严格进行审核,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相关过程性材料由学院相关部门妥善留底保存,可不报送;对学生虚报、谎报、擅自修改证书内容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予以纪律处分。
五、推荐通报程序
(一)推推荐先进候选名单应由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专项工作人员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件。
(二)学校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申报上级部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由辅导员牵头组织指导申报填写,“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相关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系统审核,由学院并建档保存,以便审计核查。
(二)先进集体不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申报,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件,纸质件仅为单面一页,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三)先进个人均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申报,申报内容填写需符合申报项目。推荐表由学院统一系统导出打印,只报送纸质件,仅为单面一页,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四)材料报送明细
将奥蓝系统导出打印的纸质件(先进个人务必在奥蓝系统申报,先进集体不在奥蓝系统申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0:30前。预期不受理,视为放弃。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学生先进推荐表(样表)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