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访问次数: | 更新时间:2020/07/10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2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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