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大学生科学研究的兴趣,提高大学生自主科研的能力,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校行办【2012】242号),请各单位按照我校大学生科研立项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大学生积极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的层次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A级),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B级)两大类;每类分成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个等级。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类和社会调查报告三大类。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项目研究类型可以是基础性研究,也可以是应用型研究。
研究题目可以是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也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题目。鼓励大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及调查方面的课题研究。鼓励大学生结合学术科技竞赛进行项目研究。
二、资助额度
经费资助额度标准为:文科一般项目600元/项,重点项目1000元/项;理科一般项目1000元/项,重点项目1500元/项。项目若代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参加重庆市及以上竞赛获奖,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予以指导教师和学生奖励。
三、申报数量
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5项,大学生每人限报一项,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去年申报的项目因学校工作调整未评审,今年可继续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非大四普通本科生均可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专科生只能作为参研人员;鼓励跨系(院)、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二)学生科研实行指导教师制。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一位或两位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与经验、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两年,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
五、申报流程
(详见学校OA)
学生处 科研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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