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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的通知

各部门:

为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接重庆市教委《关于推荐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现将我校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是本单位的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中青年骨干教师。

3.在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研修学校条件

1.接受学校为市外“985”、“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所选择专业领域应具备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

2.接受学校的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能够为中青年教师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3.高校中青年教师研修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科研项目。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应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同时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cce.whu.edu.cn/szpx/)上公布。

三、研修期限

研修期限为一年(预计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

四、研修名额及经费

1.我校研修名额2个(其中:学科教学论推荐1人)。

2.研修学费由市教委划拨,住宿费、交通费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并依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发放学习期间的绩效工资。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通知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推荐1~2名候选人。并于4月17日(星期一)中午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人事处,预期不报,视为弃权。

2.学校将对申报者进行推荐,候选人完善相应材料。

3.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实施。

联系人:李晓波、敖霜         联系电话:61638806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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