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创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17〕17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检阅和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创新创业的教育平台、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决定举办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承办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团委

协办单位: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

主 任:杜惠平

副主任:陈永跃 杨燕滨

成 员:李家智 张向华 任运昌 江净帆 张家琼 张承凤

徐 飞 韦鹏程 冯 强 况 红 李 庆 文 红

组委会下设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数学与信息工程系。

秘书长(兼):李家智

副秘书长:成平广 马 洁 胡轶众 陈 静

成 员:席 一 成 波 宋 涛 石 熙 聂 磊 张 涛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南山校区2202办公室。联络人:席一,联系电话:61638148。

(二)大赛专家组

大赛专家组由校内外创业导师、校外高校、政府、企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大于等于总人数50%。负责制定大赛的评审与评奖办法,协助组委会巡视赛场、评审、评奖。

四、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对象

1、按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17〕17号)相关要求执行。

2、鼓励学生针对学校手环的应用申报参赛项目,可以思考如何应用手环联系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为学校管理、师生服务、个人运动健康、良好习惯养成等提供帮助。

五、赛程安排

1、团队报名(3月27日-5月26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2、学院汇总申报情况(5月27日-5月30日)。各学院需在5月30日前提交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3、评审比赛(6月1日-6月15日)。大赛组委会于6月1日-6月15日对完成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及项目团队需要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根据竞赛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团队和优秀组织单位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大赛组委会结合获奖情况及专家组意见,按照市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市级复赛。获得全国大赛金奖或银奖的项目可直接入驻学校“三创园”;获得全国创业大赛或市级奖励项目优先入驻学校“三创园”。具体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启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本单位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赛事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广泛动员,积极开展项目推荐

各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大赛的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挖掘、培育和打造参赛项目,鼓励学生围绕学校手环的应用积极开展研究、申报参赛项目;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力争学生参赛面、参赛数量、参赛质量“三个提升”。

(三)认真安排,努力做好服务保障

各学院要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和参赛学生予以工作量核算、学分认定、精神或物质奖励等政策引导和鼓励,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四)以赛促教,不断提升创新水平

各学院要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加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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