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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17:19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学校首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择优选择一批在全校有一定影响力的辅导员,建立“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通过一定周期的建设,充分发挥主持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培养一批辅导员工作领军人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团队,打造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院条件

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党政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每学期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为学生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专职辅导员配备基本到位。

(二)主持人条件

1.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

2.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截止2018年6月30日)。

3.曾获得以下荣誉之一: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获得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校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有独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在师生和辅导员队伍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团队成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以一线辅导员为主。

三、建设方式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提出工作任务,并向学工部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批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每年给予资助经费1万元。

(二)名师工作室所在学院须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地,开设专门工作网站;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其完成立德树人、工作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工作任务;工作室命名文件下发后,所在学院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并在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每所学院限申报1个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建设方案、佐证材料等。

(二)评审。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8年拟择优建立3个左右名师工作室。

(三)认定。学校党委下发文件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进行认定,并以主持人名字命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认真遴选优秀辅导员,组织优秀团队进行申报。

(二)突出特色。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明确工作室工作方向、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注重突出重点、凝练特色、树立品牌。

(三)按时报送。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一式5份,装订成册,于2018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学工部。

六、联系方式

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冉艳凤 61638194 南山校区办公楼221

附件: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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