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实验室的独立设置科研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4〕4号),现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实验实训中心牵头,联合保卫处、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对两校区的实验实训场所集中开展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4日,9:00-12:00,学府大道校区。
2024年3月4日,14:00-17:00,南山校区。
二、检查范围
两个校区12个学院及2个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儿童营养与健康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西部儿童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
三、参加人员
1. 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海霞;
2. 保卫处、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
3. 实验实训中心全体人员
4. 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务必提前做好场地安全自查自纠,做好检查记录,留存过程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期间的场地及设备管理。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