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讯,请访问主页
确定前往?
前去看看
暂时放弃
  • 上级文件
  • 校级文件
  • >>部门首页 >>制度法规 >>校级文件 >>正文
    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调阅规定
    2023年05月04日

    为切实加强学校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的管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更好地为学校管理及师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学校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资料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视频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调阅、复制、传播监控视频资料,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与无关人员议论有关视频的内容。

    3. 所有进入监控室的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点的范围、布防方案等信息严禁外传。

    4. 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监控视频的,须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审批同意后由专人负责调阅。

    5. 上级部门或公安机关因办案、取证或其他原因,需调阅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资料的,须持相关的证明或证件,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保卫处的陪同下,由专人负责调阅。

    6. 除上级部门或公安机关因办案、取证或其他原因外,标准化考场监控视频资料一般不得复制、外借;特殊情况需复制和外借的,应坚持视频资料“最小可用片断”的原则,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做好调阅登记。

     标考监控视频调阅规定.docx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室资源共享暂行规定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编:400065 | 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邮编:400067
    电话:(023)61638000 渝ICP备0500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