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原中队长任岳东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任岳东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公款吃喝,违规受礼;违反工作纪律,在处理行政违法行为时乱作为;违反生活纪律;虚报冒领侵吞公款,利用行政执法权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021年5月,任岳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任岳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66.234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141.37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21年9月,任岳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忏悔录摘录
我将以实际行动来净化自己的心灵,痛改前非,洗心革面,以实际行动改造自己。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以新的姿态努力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一些有益的事。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悬在我们头顶上,如果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这把双刃剑是我们的护身剑。如果把权力作为自己敛财工具,坑害群众利益的,那这把剑是致命的穿心剑,必定自取灭亡。我愿为自己的贪欲负责,贪欲让我付出沉重的代价,让我失去自由,失去和亲人团聚的生活。要以我为教训,引以为戒,不要重演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