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一、“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即将160分标准学分结构化为通识教育课程40学分,专业基础课程 40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 40 学分,自主发展课程40 学分。主要从“学业做精、专业做宽、实践做强”三个方面入手,鼓励、引导学生在完成120分标准培养学分的基础上,通过修读自主发展学分向专业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方向多元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发了人才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深刻变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提档升级、社会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剧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结构性矛盾。作为应对这一结构性矛盾的顶层设计,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出,是学校在新的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下创新内涵发展体制机制的战略转变;是学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跨界融合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总开关、总把手;也是学校构建“学生中心、以人为本”价值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途径。
二、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高等教育改革创新文件精神,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攻坚突破点,带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和内部治理体系综合改革,推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转型发展方案》各项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通过实施“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提升教学资源配置绩效,推动教学资源建设,逐步形成“目标导向、绩效考评、权责相称、事财匹配”的资源配置机制;激励学生树立理想、释放潜能、主动学习,增强学生学习动力和学习能力,构建 “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以学为本”的服务学生多样化成长的立体式人才培养机制和平台。
三、改革计划及措施
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卓越学院为“120学分+”人才培养初始实施载体,以“循序渐进、试点先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部院协同、全校参与”为实施策略,围绕“精学业”“宽专业”“强技能”等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全校力量协同推进各项建设任务。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科技处、宣传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制订支持办法、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推动“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协同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办法,逐步带动学校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和内部治理体系创新。
(一)实施“精学业”人才培养计划
1.计划目标:
通过“精学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引导具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和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进一步深化专业知识和学科研究基本方法学习,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形成较强的学术研究潜力,为升入更高层次学习阶段夯实基础。
2.基本措施:
(1)实施考研学生分流培养计划
成立导师团队。统筹校内外资源,成立专门的导师团队,建立导师工作制度,赋予导师充分的工作自主权和资源调配权。明确导师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善导师工作考评办法,建立成果导向的导师工作荣誉机制,激发导师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和研究方法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
实施研究性教学。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建立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价值导向的研究性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对话式、沙龙式、原典阅读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的人才培养功能,建立学生参与导师、教师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激发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研训练积极性。探索课程内容“问题化、主题化、研究化”教学手段,形成学生通过科学研究进行课程学习的长效机制。
优化公共课程体系。统筹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开设考研政治、考研英语、考研数学全校公选课程,不断推进考研类公共课程教学改革。
改革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在自主发展学分内统筹设计综合性的理论运用或研究方法训练实践环节,明确以田野调查、实验观察等课题研究方式完成毕业实习环节;以原典阅读述评、文献综述、理论批评、实验验证与创新等方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完善成果物化转化激励机制,激发学生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积极性。
(2)实施游(访)学培养计划
实施境内外游学支持计划。坚持扎根中国与融通中外相结合,大力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广度和深度,加大国际、国内交换生项目力度;成立境内外游(访)学助学基金,支持有赴境外交换、游学条件和意愿的学生出境游学,支持学习成绩优异者赴国内著名高校交换学习。
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年级学生境外学习。做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创新中外合作项目招生机制,为真正有意愿、有能力赴境外学习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探索学生、家庭、学校协同工作机制,制定专门的奖励制度,鼓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年级学生赴境外学习,对境外学习成绩优异者实施奖励。
实施出国英语强化训练计划。组建英语强化训练班,根据不同项目对语言的要求定制专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为有境外游学意愿的学生突破语言关。
(3)责任分工:
人事处、教务处:导师工作制度;导师聘任及工作量认定办法。
教务处、卓越学院:“精学业”个性化人才培养计划定制及实施建议(含毕业实践教学改革建议);“精学业”人才培养计划入培申请条件及程序;“精学业”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成果评估办法。
科技处:关于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及科研平台、激励教师指导学生科研训练的约束性政策和奖励性政策。
国际交流合作处:境内外游学、访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考研政治、考研英语、考研数学课程教学改革;出国英语强化训练计划组织与实施。
质量评价处:导师工作评价管理办法;“精学业”人才培养计划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二)实施“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计划目标:
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引导学有余力、兴趣广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其他专业或课程,以达到思维活跃、知识宽厚、能力多元、素质全面的成才目的。
2.基本措施:
大力推行辅修制度。制定《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个性特长、兴趣爱好、职业规划等为学生提供辅修专业修读建议。通过资源配置杠杆激励各二级学院在优势专业中开设辅修专业,招收辅修专业学生,保障辅修专业教学质量。
实施辅修专业奖学金制度。创新奖学金评价方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跨学科修读辅修专业。将对辅修学业优等的学生助学奖励纳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体系,并按照一定的学分绩点比对原则与主修专业在专业奖励名额总量范围内拉通评奖,激励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二级学院主修专业教学建设动力。
实施跨专业、跨院校课程学分互认机制。加快开放办学程度和力度,拓展校际交流合作,建立校际课程学分互认机制。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跨院校修读本专业以外的课程,对修读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定。
实施艺体修身计划。充分挖掘文化艺术资源、体育资源育人功能,建立体育竞技训练队伍和艺术技艺修练院团,培养学生兴趣和艺体特长,锻炼学生意志力和时间管理能力。制定艺体修身学分认定政策和艺体竞技获奖奖励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艺体修身计划。
探索在线开放高端课程学分认定机制。指导、鼓励学生自制培养计划,通过在线听课方式学习高端课程,制定成果导向的在线课程线下考核评价方式及学分认定方式。
(3)责任分工:
教务处:辅修专业及转专业实施办法,跨专业、跨院校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在线学习考核管理办法;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学业绩点比对办法。
教务处、卓越学院:“宽专业”个性化人才培养计划定制及实施建议;“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入培申请条件及程序;“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成果评估办法。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处、团委:艺体修身计划;艺体修身学分认定办法;艺体竞技获奖奖励办法。
对外合作处:开展校际合作,建立校际课程互认合作关系。
学生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拉通评选的奖学金评定办法。
各二级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招生办法;转专业(辅修转主修)实施细则。
质量评价处:辅修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三)实施“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1.计划目标:
“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高、精技术人才培养为目标,引导学生深入行业一线锻炼职业技能,使学生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技术革新趋势,形成扎实的岗位核心技能,具备较强的岗位创新意识和能力。
2.基本措施:
大力实施产教融合项目。精选有能力、有诚意的优质企业,通过签约、冠名、订单等形式实施产教融合,引进行业专家及真实生产性教学资源做实、做深、做精实践教学,带领学生前期生产一线锻炼岗位技能。构建科学、可行、有效的产教融合实践教学体系。
构建学科专业竞赛体系。科学设置院、校级学科专业竞赛体系,打造品牌竞赛平台,培育竞赛文化氛围;指导、带领学生参加全国、省级和校级学科专业竞赛,形成“以赛代教、以赛促学、以赛强训”的学生技能成长新模式。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聘请行业技术专家、创新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校内骨干专业教师担任创新创业导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创业教育中心,对具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潜质的学生进行师徒式培养;建立创新孵化中心,指导、带领创新意识强的学生结合岗位实习优化工作方案、尝试技术革新、开发申请专利。
实施带薪实习和创业实践学分认证机制。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约束和认证评价机制,允许学生将40个自主发展学分全部用于专业相关的带薪实习和创业实践。参照境外游学访学激励政策鼓励学生赴境外带薪实习。科学设置校、部、院常规岗位与实习见习岗位结构配比,建立实习见习岗位绩效考评办法,鼓励学生通过实习见习岗位参与学校日常运行事务及学生社团管理自治。
(3)责任分工:
教务处、二级学院:结合国家级、市级专业技能竞赛种类、本校实际和本类别学生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校、院两级专业竞赛体系。
教务处、卓越学院:“强技能”个性化人才培养计划定制及实施建议;“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入培申请条件及程序;“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成果评估办法。
人事处、校团委:学生校内顶岗实习岗位设置及学生社团自治实习岗位设置;学生校内顶岗实习绩效考评办法。
教务处: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带薪实习、顶岗实习、创业实践等学分认定办法。
招生就业处:构建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建议,统筹校内外资源,建立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库;负责“三创园”建设。
人事处、教务处: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竞赛校内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
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校内导师工作量认定办法。
对外合作处、二级学院: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拓展产教融合项目。
科技处:在校学生技术革新、专利申请奖励办法及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质量评价处:“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四)其他
这里的“其他”是指不属于以上三类专项行动计划,由各学院、教师或学生自主提出,卓越学院审核计划方案的科学性和目标达成度,达到“120学分+”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可以进入行动计划的项目。
四、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1.成立卓越学院:2017年9月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院长,教务处处长、科技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担任副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其余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卓越学院,统筹“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
2.宣传动员:2017年10月
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牵头,宣传部及各二级学院配合,在全校范围内宣传“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义目的,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3.方案细化:2017年12月30日前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分别就行动计划中涉及到方案、政策、措施、做法进行细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办法。
4.学生遴选:2018年3月
制定选拔遴选机制。在2015级本科学生中选拔10%的学生作为首批试点学生进入卓越学院实施“120学分+”人才培养。学生进入卓越学院后,在导师指导下,从“学业做精、专业做宽、实践做强”三个发展方向学习资源中个性化定制个人学习计划。
5.总结推广:2019年1月—2020年12月
总结“120学分+”人才培养中的成功经验,实施载体逐步由卓越学院过度到二级学院。卓越学院由原来的教学实施职能转化为资源汇聚、开发、配置和统筹协调职能。到2020年,以二级学院为实施载体,整体实施“120学分+”人才培养的专业达到学校专业总量的30%。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卓越学院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由院长发起,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各项事务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卓越学院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卓越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2.落实资金政策支持
学校将统筹安排专项经费预算,对卓越学院的“120学分+”人才培养改革项目进行经费支持,分类分级给予奖补。在“120学分+”人才培养改革中工作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出国研修、岗位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强化督查及绩效评价
卓越学院负责对“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与单位和部门的绩效督查和评价,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配合实施“120学分+”人才培养情况的年度评估和跟踪监测,及时评估各二级学院的配合程度和资源贡献程度,按照“权责相称、事财匹配”的原则提出资源配置和教学建设投入优化建议。“120学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配合实施情况列入各教学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