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事业发展规划  >> 正文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平台建设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1日 11:03 浏览次数:文章来源: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教学科研平台建设行动计划

加强教学科研平台建设是推动学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把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列为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的重点任务。为切实加快推进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方针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要把握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与统筹全面、挖掘潜力与争取资源、加大投入与提升效能等关系,围绕建设以儿童大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教学科研平台体系,以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德促贷款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等为契机,注重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合理布局各类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学科专业发展,充分激发各部门、各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创新创造活力,为持续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顶层设计、突出特色重点。紧紧围绕学校面向0—12岁儿童成长发展的特色定位,积极构建“重大引领、重点支撑、面上服务、广泛参与”的“立体生态化”教学科研平台体系。

(二)坚持建设引领、促进协调发展。以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内涵提升,协同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实践,快速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三)改革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构建全新的平台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营服务;扩大开放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师生发展、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主要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发展特色定位和教育服务、营商服务、健康服务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注重学科专业间的交叉与协同,对接区域行业产业升级,建设1~2个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大平台、3~5个支撑学科专业集群发展并体现特色优势的重点平台、6~10个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的面上平台以及一批支持教学科研发展的研究所或研究团队。

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按照高水平配置、重原始创新的要求,依托现有市级平台,整合资源,凝练方向,以目标导向、任务驱动、绩效激励的方式加强培育和建设。其它平台按照支撑学科专业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适应人才培养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提升创新实践能力为引领,以吸引师生广泛参与为目标,完善人才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学科专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举措

(一)构建平台培育与遴选新机制

1.精准施策,实施分级分类平台管理。按照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对校级以上已立项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平台,根据立项任务和计划安排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不同层级类型,由部门或学院牵头进行“定位、定向、定标、定路”设计,统筹资源配置和任务安排。其中,重大平台由科技处牵头、相关部门和学院协同;重点平台由科技处会同相关学院牵头、其它部门和学院协同;面上平台、研究所及研究团队由所在学院牵头。由科技处制定各级各类平台培育支持政策,重点考虑有设施设备投入和固定场地要求的一类情形,兼顾无设备场地特殊要求的二类情形。

2.加强培育,形成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根据各级各类平台培育目标任务,设置2~3年的不同培育期限;设立平台培育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由科技处统筹进行校院两级经费预算安排。明确部门、学院和平台负责人培育期工作任务。学校各类人才项目、岗位设置、仪器设备、研发场地、预算经费等依据平台层级类型进行统筹,优先保障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创新能力。

3.滚动淘汰,建立择优扶强遴选机制。积极打通培育期各级各类平台之间的进退流转通道,构建“择需、择重、择优”的遴选机制。鼓励各学院按照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设立新的培育平台,淘汰不能如期转入建设运营阶段的培育平台。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加强人员设备、资产场地等的统筹利用,提升平台活跃度和成果产出率。

4.更新观念,营造积极培育平台氛围。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提供培育各级各类平台的咨询建议,加强学术指导与把关。各部门各学院应当充分认识培育教学科研平台的重要作用,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参与培育平台的策划和管理,充分听取校内外专家意见建议,提升平台培育成功机率。

(二)构建平台建设与运营新机制

1.目标驱动,实施校院两级建设运营。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建设运营责任由科技处或科技处及相关学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平台建设运营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对科技处及相关学院年度考核和负责人任期目标考核;平台设置首席专家特聘岗位,实施年薪制基础上的聘期目标考核奖励制度;平台设置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平台设置专职科研岗位,优先安排补充编制和流动岗位。面上平台、研究所及研究团队建设运营由所在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统筹安排,报科技处备案后执行。

2.落实责任,加强平台运营绩效考核。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建设运营绩效,重点考核承接高水平研究项目、产生高质量研究成果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情况,兼顾核心成员稳定度、资产设备利用率和对外合作活跃度。面上平台、研究所及研究团队建设运营绩效,重点从承接项目、成果转化和培养人才等方面考核研究水平的先进性、研究成果的特色性和研究方向的稳定性,兼顾教师参与度、学生就业率和产教融合度。由科技处指导各级各类平台开展建设运营绩效考核评价。

3.创新管理,改革平台资源投入机制。实施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经费投入预决算管理和资源场地有偿使用制度,预算支出用于资源场地使用、科研经费配套和平台仪器设备更新等。建立各学院对重大平台和重点平台绩效贡献的评价制度,根据贡献率支持各学院经常性研发经费预算。实施便利化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允许各平台制定满足平台运营所涉及的岗位设置聘任、科研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奖励、工作经费管理、设备投入维护、内部运行管控等方面所需的相关制度。

4.鼓励竞争,建立平台有序进退机制。按照“扶优扶强,淘汰落后”的思路,根据平台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不同的支持。学校对各平台年度投入经费基数按前三年该平台实际研发经费支出的10%15%25%之和确定,根据平台绩效评估结果对经费基数按120%100%80%进行加权生成预算额度,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成长性平台予以重点支持,对较差的平台不再支持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2017年11~12月

科技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牵头,宣传部及各二级学院配合,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二)制定办法:2018年12月前

科技处牵头协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就行动计划中涉及到的方案、政策、措施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办法。

(三)平台培育

在建的各级各类平台均纳入培育期,培育期年限为1~3年,培育期内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市级及以上平台由科技处会同相关学院牵头、其它部门和学院协同;校级平台、研究所及研究团队由所在学院自主管理,经费由科技处统筹安排。

(四)平台晋级

2018年开始,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平台晋级申报工作,在建各级各类平台均可申报,达到相应晋级标准的平台,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晋升到相应层级,进入建设项目库,预算经费支持。

(五)总结推广

201912—202012。及时评估、总结平台建设运营的经验,改进完善支持平台建设运营措施、政策,为实施新一轮平台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六、工作要求

(一)教学科研平台建设行动计划是学校“十三五”规划明确的重要工作任务。学校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支持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扎实推进。

(二)在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安排人员、经费、设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源,确保平台建设需要;承建部门要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安排工作,及时、高效地用好相关资源。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平台建设运营过程管理与服务,特别要加强绩效评价,引导平台按照学校的要求发展,评价结果要与学校资源投入、部门考核、人员考核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