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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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负责学院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领导批示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负责学院信息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

六、负责学院档案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综合统计工作;

八、负责学院行政服务工作;

九、负责学院信访处理和学生申诉工作。

 

对外合作处工作职责

 

一、在校地合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根据学校发展任务拟定校地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建立健全校地合作各项制度和相关政策,完善校地合作运行与管理机制。

三、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联系,拓宽校地合作的渠道与途径,争取合作项目和社会支持。

四、推动跨专业、跨院系、跨领域、跨地域的特色合作项目,促进校地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五、会同校内相关部门,组建校地合作项目论证工作组,对各院系拟开展的校地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及论证。

六、负责组织院系校地合作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总结和推广校地合作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校地合作成果,创新合作模式。

八、加强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健全校董会运行机制,深化校友会功能,指导校企合作工作室和研究所建设发展。

九、整合校内信息资源,建立校地合作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合作信息资源库,实现校地合作信息交流、共享与利用。

十、探索设立校地合作发展基金,加大对校地合作的支持力度。

十一、负责校地合作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