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依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入职人员相关时间认定及转正流程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对以下6位试用期满同志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类型 |
岗位 |
拟定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房得阳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助教 (专技十二级) |
2 |
学前教育学院 |
杨洋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讲师 (专技十级) |
3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何霜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助教 (专技十二级) |
4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曾倩文 |
硕士研究生 |
辅导员 |
助教 (专技十二级) |
5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张海 |
硕士研究生 |
辅导员 |
助教 (专技十二级) |
6 |
国际学院 |
何弦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助教 (专技十二级) |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认真总结试用期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交所在部门评议;
2、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由所在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等方面的表现,集体研究,在材料上填写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将考核确定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拟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所在部门的考核意见,研究是否同意按期转正并聘任相应职务。
6、若考核不合格,将调整被考核人的工作岗位。
三、相关事项:
请相关部门于6月23日(星期二)下班前完成考核,并将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照片和本人签字)报人事处。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61638809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试用期满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人 事 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