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依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入职人员相关时间认定及转正流程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对于国刚同志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基本情况:
于国刚,男,197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工作单位为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6月调入我校工作,工作部门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岗位专任教师岗,拟定职务为讲师(专技九级)。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认真总结试用期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交所在部门评议;
2、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由所在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等方面的表现,集体研究,在材料上填写部门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并依据重庆市职改办《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55号),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由考核对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至人事处虚拟账户;
4、人事处将考核确定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拟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所在部门的考核意见,研究是否同意按期转正并聘任相应职务。
6、经考核,不符合转正条件者,将延长试用期,延长期满,再行考核。
三、相关事项:
1.请相关部门于9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考核,并将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照片和本人签字)报人事处。
2.转正定级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学府路支行
开户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账 号:110247255808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61638809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试用期满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人 事 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