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学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中(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委书记黄晏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正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纪委书记张云平解读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旨要义。党委副书记、校长万书辉,党委常委刘奇、胡轶众、马正兵,分别逐章逐条领学《条例》第一章至第五章内容。党委副书记聂鹏,党委常委、副校长温万光,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严国华作了交流发言。

黄晏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是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的具体体现。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促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

黄晏强调,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准确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深化交流研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内化深化。要认真抓好支部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干部、学生党员的学习教育,讲好纪律党课,切实把外在要求变为党员的内在主动;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加强教育警示,与巡视整改、巡察整改、专项整治相结合,推动补齐内部治理短板;要突出抓好新提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纪律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要强化工作统筹,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红岩先锋”变革型党组织建设、清廉学校建设等工作。

黄晏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学习、作出表率,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集体学习,既当好参与者、又做好组织者,确保学习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开展。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过程把关,坚决防止“走形式”和“两张皮”。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入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及时反映学校学习教育进展成效,总结凝练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学习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