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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度信息报告公示

发布人:国际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8-04-09 10:07:39     点击数: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度信息报告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第5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该于每年3月底向审批机构提交办学报告”。

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每年进行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年度报告。我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共同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属于此列。

从2018年3月8日开始至4月8日,我校国际学院在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就处、财务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组织填报班子,完成了包含有(2017年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办学基本信息、学生信息(招生录取情况)、培养方案(课程及教材等)、任课教师、年度办学情况自评报告(办学基本情况、学生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组织、项目管理、财务状况、教学质量监控、社会评价、办学特色等)、财务状况和中外方联系信息”等板块的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并已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现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17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学院联系,电话:023-61638751,邮箱:luolm@cque.edu.cn;或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23-61638021,邮箱:hejk@cque.edu.cn

 

附件: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之2017年度自评报告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国际学院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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