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课程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实施细则
为引导教师在课程教学中落实“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理念,关注学生学习需求,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质量监测评价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生中心、课程育人的原则。要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引导教师掌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关注学生的学习成长需要。在课程各环节注意挖掘课程育人要素,自觉践行课程思政。
(二)坚持系统建构、分层实施的原则。要根据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评价要素,分别明确管理部门、二级学院、系、教研室以及学生在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中的职责任务、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组织实施,形成合力。
(三)坚持及时反馈、持续改进的原则。要有效利用学校的评教评学平台,及时掌握学习需求、了解学习状态等信息,引导教师实时改进教学,管理者及时掌握教学情况,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含兼课的行政部门人员、外聘教师)。
三、评价内容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分为教师(含管理者)评价和学生评价两个部分。其中教师评价部分主要参照学校关于《任教课程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所列标准,重点对以下环节进行监测评价。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价) |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 |
权重 |
1. 课程思政 |
A. 严格遵守课堂教学有关纪律,言行举止符合师德规范。 B. 深入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有效开展课程思政。 |
15% |
2. 教学素养 |
A.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科学精神、人文情怀。 B. 教态大方,举止得体,精神饱满,讲解清晰,综合素质高,课堂把控力强,教学能力突出。 |
10% |
3. 教学实施 |
A. 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相一致,与毕业要求相匹配。 B. 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相匹配;信息量丰富,能反应学科专业前沿,合理运用来自生产一线的新案例。 C. 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相适应,教学重点、难点突出。 D. 贯彻“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教学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资源,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安排合理。 E. 关注课堂情况,维护课堂正常教学秩序。 |
45% |
4. 课程辅导 |
A. 能给予学生课程问题答疑、学习指导。 B. 能为学生推荐课程学习书目、资料等,拓展学生视野。 |
10% |
5. 教学效果及课程评价 |
A. 能针对不同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不断总结和改进,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B. 课程对学生成长有价值引领,学生有获得感。 C. 能积极探索与课程性质相适应的学习评价方式,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 |
20% |
(注:各二级学院可参照该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考核细则)
学生评价参考标准为:
课程教学质量认可度评价(学生评价) |
序号 |
指标内容 |
评价选项 |
1 |
教师的言行符合师德规范。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2 |
该教师所授课程有助于我树立正确的“三观”,帮助我成长。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3 |
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过程安排合理,课程准备、实施有很好的系统性和逻辑性。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4 |
课程教学信息量较大,我能及时了解到学科前沿知识或来自生产一线的最新动态。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5 |
教师授课时精神饱满、思路清楚,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6 |
教师鼓励我们独立思考、积极创新,注重培养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7 |
教师能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8 |
教师为我提供了除教材以外的学习材料且对学习大有帮助。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9 |
这门课程很有价值,我会向其他同学推荐。 |
A.非常认同;B.认同;C.一般;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
10 |
调研项(不计分):我在课外每周花费在本课程学习的时间是 |
A.0-1小时;B.1-2小时;C.2-3小时;D.3-4小时;E.4小时以上。 |
11 |
主观项(不计分):①课程最吸引你的地方:②对课程的建议: |
|
(注:评价选项折算办法:“非常认同”为100分,“认同”为85分,“一般”为70分,“不认同”为55分,“非常不认同”为40分)
四、评价方式及实施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按照“学校统筹、学院落实、师生参与”的原则进行。其中:
(一)学校统筹
1. 学校授权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对对二级学院组织落实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情况进行监测。
2. 教学督导要通过“访”(访谈教学管理人员)、“听”﹙随堂听课﹚、“看”(查看与课程教学相关的资料以及学生作业、笔记等)、“议”(与教师、学生座谈讨论)等方式调查了解所负责的二级学院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情况,在每学期末向学校提交二级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监测报告。
3. 学校领导、有关教学管理人员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
(二)学院落实
1.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发挥本学院督导小组的作用,实现对本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评价的全覆盖。每学期组织所属系(教研室)认真开展对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2. 各学院可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学院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细则并在得到教师认同后执行。
3. 各学院需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通过“质量评价智慧化平台”提交给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三)师生参与
1.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在每学期末通过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对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
2. 各学院应组织教师有效开展教学质量研讨、互评;鼓励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学生学习需求、改进课程教学,努力提升课程质量。
五、评价结论形成
(一)各学院教师的评教成绩的构成
项目 |
评价主体 |
评价方式 |
权重 |
学生评教 |
授课班级学生 |
以在线问卷调查为主 |
60% |
学院评教 |
学院所属专业(教研室) |
相互听课、教研评课等 |
40% |
(二)行政兼课教师、选修课教师、外聘教师的评教成绩以学生评教为准。
(三)“学生评教”应建立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学校在采用“学生评教”数据时,将对“恶意评价”等非常态数据予以剔除。
(四)同一学期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师,其学期评教成绩为各门课程评教成绩的平均值。
(五)学校将任课教师的综合评教成绩分学院进行排序。其中排名在前30%的为优秀,排名在后5%的为差。
(六)如果综合评教成绩排名在后5%,而学生评教成绩排名在前50%的,以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为准。
(七)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和各学院应注重收集对课程教学的建议意见,合理纳入评价结论。
六、评价结果运用
(一)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运用“质量评价智慧化平台”向任课教师反馈学期评教结论。
(二)被反馈对象若对评价结论有异议,可书面申请复核。
(三)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按期汇总评教情况并形成“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报告”,面向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发布。
(四)受评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结论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业绩考核、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五)学校委托督导组对申请转岗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作为该教师工作安排的参考依据。
(六)各学院要建立教师个人课程教学质量档案,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给予帮助。
七、其它
(一)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同时废止。
(二)本细则由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