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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督导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20/07/06 13:23:26 阅读: 属于:制度建设

2020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两项重点工作,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推手”“帮手”“助手”“抓手”作用,推动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和教育治理能力提升,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建、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重要指示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2.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盯紧教育优先发展责任落实,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难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教育督导的焦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3.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县教委、区县政府督学通过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视频会议等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意见》开展学习;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支持,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意见》,重点宣传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重庆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为全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区县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精准分析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督学聘用与管理、问责机制、保障机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

5.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研究制定《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督学聘用与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调整充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筹备召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开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区县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贯彻落实。

三、务实推进督政工作

6.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市级部门,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20年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工作。

7.扎实开展2020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突出评价重点,增强评价的针对性,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精简评价程序,完善工作规程,在全面自查自评和监测评估基础上随机抽取8个区县开展为期1周的实地核查,并针对实地核查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区县整改落实,确保履职评价取得实效。

8.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成果,督促有关区县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按期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指导具备条件的区县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9.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全市各区县2030年前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区县积极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

10.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工作。在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重点督导,有针对性地督促有关区县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到实处。

四、认真开展学校督导工作

11.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激发中小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担当,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12.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专项督导。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创新督导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提升挂牌督导实效。

13.强化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全工作督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安排部署,会同市教委防控办开展市属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确保各市属高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完成防控任务;督促指导各区县教育督导机构按照区县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级督学作用,开展学校防控工作督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指导各区县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在春、秋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督促各区县、高校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防控职责。

五、认真实施评估监测工作

14.切实开展关键领域教育评估。配合相关处室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薄计划评估。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等专项评估。实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启动高职专业和课程评估认证试点,推进重庆市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15.组织实施教育质量监测。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统一部署,做好2020年相关学科学习质量监测,落实国家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并如期上报整改报告。开展2020年市级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质量监测及体育、美育学科质量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测。

16.推动评价导向的教育改革。出台《加快推进教育评估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强化评估监测的导向、促进、支撑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逐步建立政府治教、学校办学、学生发展评价的标准体系,健全培育指导、评估认证、结果应用、整改提升全链条的评价服务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改革提升。完善评估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召开教育评估监测结果通报会,强化结果的有效应用和整改落实。

17. 加快评估监测品牌建设。充实建设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家库。积极开展“学生全息智能评价”和“高质量教育评估认证”探索。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标准和规则制定,把市教育评估院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现代化教育评估监测机构”,服务于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等开放战略。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8.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培训为示范、市级培训为重点、区县培训为基础”的总体思路,围绕教育督导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督学任职培训、专项督导工作培训、督导评估专家分类培训、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适时组织教育督导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赴市外开展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19.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研究。紧紧围绕全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学科督学制度建设等重点,开展系统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全市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推进“教育督导评估研究”纳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和专项课题设置工作。完善市级交流推广平台,开展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评选工作。

20.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启动重庆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第三期项目建设,推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线上平台拓展功能、优化升级,加强与教育部督导局“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的融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助力教育督导,不断提升我市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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