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二级单位考评方案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业绩激励、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办学活力,激发二级单位和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及分配的指导意见》(渝教发〔2018〕1号)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重二师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相结合原则;
(二)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并重原则;
(三)经常性工作的改进与创新原则;
(四)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相结合原则。
二、考评机构
学校成立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 渝 杜惠平
副组长:聂 鹏 张 辉 张云平 陈永跃 刘 琴
杨燕滨
年度考评工作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质量评价处、纪监审、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年度考评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考评分类与考评时段
(一)考评分类
将学校各二级单位划分为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两类进行考评,教学单位包含10个教学学院,非教学单位包括20个单位。
(二)考评时段
二级单位考评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即考评时段为:当年的1月至12月。
四、考评内容
二级单位的考评内容分为党建工作和综合管理工作两部分,党建工作成绩与综合管理工作成绩的权重比例为2:8,考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党建工作考评具体内容另行发文通知,本方案主要明确综合管理考评内容。
(一)教学单位综合管理考评内容
1.常规运行考核(10分)
考核内容:安全稳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公文会务、工会工作等。
2.内涵建设考核(80分)
考核内容:教学单位内涵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主要依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2018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及日常工作的规范要求,分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学生教育管理、对外合作交流六个方面内容。
3.学校当年重大工作完成情况(10分)
考核内容:2018年为本单位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二)非教学单位综合管理考评内容
1.常规运行考核(60分)
考核内容:日常管理工作和服务水平。其中,日常管理工作重点考核安全稳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公文会务、工会工作等;服务水平以服务对象为主进行网络测评,分别按百分制评分。
为保持考评工作的相对公正性,非教学单位根据业务职能,分为A、B两种类型进行考评。A类考评侧重管理效能,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占60%,服务水平测评结果占40%;B类考评侧重服务质量,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占40%,服务水平测评结果占60%。非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考评类型,报考评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照最终确定的考评类型进行基本运行考核。
2.目标任务考评(40分)
考核内容:《目标考核任务书》。非教学单位自主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书》,制定依据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清单、2018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综合管理考评方式
(一)常规运行考评方式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日常工作过程管理情况,对各单位相对应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汇总至考评办公室。
(二)教学单位内涵建设考评方式
由考评办牵头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质评处、学生处、招就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外合作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于年底进行考核。
(三)学校当年重大工作完成情况考评方式
由校领导对各教学单位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完成的成效进行考评。
(四)非教学单位服务水平测评方式
登陆年度考评系统(服务水平测评系统),由全校师生通过网络对相应部门的服务水平进行专项网络测评。
(五)非教学单位目标任务考评方式
非教学单位实行目标任务书考核方式,在年初各单位自主提出本部门《目标考核任务书》的基础上,报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指导审定后,由学校正式下达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签订部门《目标考核任务书》。年底由考评办公室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进行评定。
(六)重大专项工作效果考评方式
针对教学单位的特色工作、非教学单位的专项工作以及重大专项奖励的评定,采用专项考评方式。年终统一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测评会,对各单位申报的重大专项工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结果成效和突出贡献进行综合评分,考评办公室汇总后按评分规则计算得出各单位专项工作效果测评分。
六、考评程序
(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确定各二级单位的考核成绩,报送至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办公室;
(二)制定、审核并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非教学单位自主制定《目标考核任务书》,报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下达、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
(三)服务水平测评:服务对象依据指标要求,对所有非教学单位的服务水平进行测评,考评办公室汇总计算;
(四)单位自评:所有单位开展自评,提交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
(五)综合管理情况考核:考评办公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考评指标体系,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过程管理情况和自主申报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各单位对应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六)汇总排序:在纪委办、教代会负责人的监督下,由考评办公室对考评得分进行汇总计算,按得分高低排序;
(七)审议公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评结果并公示;如被考评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考评办公室申请复核,考评办公室按程序复核,其中常规运行考评成绩由考评部门按程序复核,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考评部门将结果回复申请单位;
(八)审定公布: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七、考核奖项的评定
(一)年度测评等级:分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类评定等级,等级依据年度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年度考评成绩由党建考评成绩、综合管理考评成绩,综合减分因素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在前20%的单位为优秀、成绩排名在20%—50%之间的单位为良好,评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其余单位为合格。
(二)重大专项工作奖励评定:对重大专项工作实施单独奖励,先由负责重大专项工作的单位自主提出申报,考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考评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减分因素:认定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单位,在考评总成绩上给予一定减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
经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下列“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参加当年年度考评,取消优秀、良好等级评选资格。
1.安全稳定、意识形态领域等出现重大事故;
2.出现重大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
3.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4.造成学校声誉或经济重大损失;
5.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绩效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照考评成绩优秀120%、良好110%、合格100%、不合格50%的比例发放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奖励性绩效。
(二)与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挂钩
各二级单位要将年度考评结果与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年度综合考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等紧密结合,奖优惩劣,不得平均分配。
附件:1.教学单位常规运行考核指标体系
2.教学单位内涵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3.非教学单位常规运行考核指标体系
4.服务水平网络测评细则
5.非教学单位目标任务考评指标体系
6.各单位过程考评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