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
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1年06月25日 1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加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一)加强入党思想教育

1. 加强青年师生教育引导。坚持从青年师生入校抓起,上好入校第一课,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军训、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纪念活动、建立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深入开展新思想、党章、党史、形势任务教育。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教育引导和发展党员力度,大学一、二年级发展党员数占全校发展学生党员数比例不低于30%

2.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建立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培养体系。二级学院每年至少举办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等。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内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学习交流。党委书记、党员校长带头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和专职组织员的作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3. 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学校党校每半年开展一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组织学习党章、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思想等,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充分利用讨论发展党员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强化入党宣誓等仪式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利用校、院两级党校优势开展集中理论教育。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入党介绍人及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情况,教育引导他们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1. 从严抓好入党申请相关工作。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进行初审,主要看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还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重点了解对党的认识、对待入党态度、入党动机、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成长经历等情况,对其追求政治进步给予肯定并提出期望。对入党条件不符合、对党认识不深刻、入党动机不纯的,及时将入党申请书返还本人,并提出相关要求。

2. 从严抓好推优推荐工作。群团组织严格推优标准和程序,充分听取团员意见,发挥集体把关作用。可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比选确定推优人选,推优人选数量一般不少于发展党员计划数的23倍。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 从严抓好教育考察工作。建立书记、党员专家教授、优秀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通过党课培训、志愿服务、分配任务、主题社会实践、组织活动等,加强教育引导和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日常考察和政治审查,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认真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情况,注重考察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

4. 从严抓好讨论发展。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坚持逐个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支部大会每次讨论一般不超过8人。

5. 从严抓好审核把关。党支部要严格审查,讨论前要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二级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发展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学校党委要逐一审查审议。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对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未报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未经党委预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审查合格的,不能发放《入党志愿书》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二、加强党员学习教育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加强学习教育统筹。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党总支、支部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好落实。校院两级党校将新思想作为主课,全面纳入教学计划。党员要把新思想作为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2. 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自学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领导班子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研讨交流,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等进行交流讨论。

(二)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1. 聚焦基本任务开展党员普遍轮训。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以5年为周期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

2. 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上级和学校示范、二级党组织普遍、党支部兜底培训的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探索课堂基地十现场教学点”“实体十网络等培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讲党课。开展好典型教育,就近就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进以案四改

3. 健全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健全需求调研制度,掌握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各参加1次集中培训。认真落实学时制度,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每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学生党员每年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一般不少于48学时。

三、加强党员管理监督

1. 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以支部会形式代替),每季度上1次党课,其中党组织书记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3. 严格党员党籍管理。定期排査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出国(境)党员情况,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党员,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规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4. 强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入校或离校,应及时转入或转出组织关系,同时查核党员档案。没有落实新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关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组织关系保留在校,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对其中的预备党员,要按规定做好转正工作。保留在校一般不超过2年,因特殊情况党员提出申请的,经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1年。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出国(境)前,本人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二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每半年至少与国(境)外党员联系1次。每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全面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防止党员失联。

5. 抓好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形式,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的适用情形和要求,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对违犯党纪的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6.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强化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管责任,要与关系保留在校的流出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要协助做好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流入党员的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四、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 设置规范。机关党委作为学校党委下属二级党组织,设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一人(同时担任机关纪委书记)。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应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设专职副书记1人。教师党支部设置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学生党支部按年级、班级或学科专业设立。可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学生社区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低年级没有学生党员或党员人数较少,要通过将相关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方式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不能超过50人,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教师党支部书记主要由热爱党务工作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原则上需达到双带头人标准。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或相关专业任课教师兼任。管理服务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机关党委和党总支每届任期5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2. 管理规范。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1次分析研判。推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审批权限、拨付程序等。大额支出,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 活动规范。开展联系帮带活动,学校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书记至少联系1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至少联系1个学生寝室,帮助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一定数量党员,每名党员联系一定数量师生群众,及时掌握师生群众利益诉求和问题信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与党员、师生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师生思想动态。开展表彰慰问活动,·期间,可结合实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逢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应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师生。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根据党员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组建党员义工队或党员志愿者队伍,可吸纳师生群众参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每名有能力的党员结对帮扶12名困难师生,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4. 保障规范。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规范化活动阵地。党组织活动阵地可与群团组织共建共用。利用工作展板、内部网站等,宣传重要信息,展示工作活动情况,公开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活动经费使用等情况。维护好12371党建平台,分别建立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分别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年度目标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活动经费使用台账。做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记录,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有关文件资料。

 20216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