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现提供12月“主题党日”相关学习和活动内容,供各党支部参考。
一、主题
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
二、开展形式
全体党员同志先行自学相关内容;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或开展相关活动的方式进行。
三、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4.《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
5.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四、活动安排
1.党支部围绕相关主题组织党员对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或开展活动。
2.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讨论,如:每位党员向支部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完成进度、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等。
3.为相关党员同志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形式应当突出政治性,在此前提下可以结合相关工作和党员实际需求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关于定期上报主题党日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
2.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主题,加强策划,组织党员认真提前学习相关内容,积极参加集中研讨和活动开展,做好工作记录,确保主题党日质量,开展活动期间遵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主题党日活动稳定有序进行。
3.每月第2周的周五下午作为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本月内二级党组织及时将主题党日活动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3718974@qq.com
联系人:聂磊 电话:13983066667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