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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表彰2018—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20年06月29日 09:12 阅读: 属于:通知公告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带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2020“七一”之际,推荐表彰一批在2018—2020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表彰比例

全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均纳入本次推荐范围。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和普通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2018年以来曾受到市委及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推荐,学校厅级党员干部不参加本次推荐。各党总支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党委在党总支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七一”各类表彰对象。若推荐对象条件不符合,党委可减少表彰名额。学生党员的推荐由学工部负责,“七一”一起表彰。

各类表彰的名额,原则上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全校表彰15个左右,其中党总支不超过3个;优秀共产党员按照10%的比例确定全校表彰7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表彰20名左右。

二、推荐对象条件

本次推荐对象主要是2年内,全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合格评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市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确保学校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党总支率先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率先做到七个有力,服务学校大局,围绕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学院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尤其是主题教育、疫情防控、复学复课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部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尤其是在主题教育、本科合格评估、师范专业认证、疫情防控、复课复学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教职工优秀党员党龄应在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

(三)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积极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开展主题教育、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和部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从事党务工作应在2年以上,且目前正在从事党务工作,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28—29日)

各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进行思想动员,使全体党员明确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责任感,为搞好推荐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总支推荐考察7月1日

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所属党支部广泛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选,初评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并认真考察。同时,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于7月1日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杨文建同志(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三)党委审定(7月上旬)

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各党总支上报的推荐表彰对象,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四)公示发文(7中旬)

学校通过OA、张贴等方式,对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发文表彰。

四、总结表彰

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学校拟于学期放假前或今年教师节之际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推荐评定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授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安排,各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二)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荐表彰工作,要把党员年度评议结果、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表现作为重要依据,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保证推荐对象经得起考验。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材料,事迹要突出,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简炼。

(三)本次推荐表彰工作不搞论资排辈,要充分考虑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的实效,特别是近两年来在学校内涵建设、重点工作、专项任务、党的主题教育、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中的表现,好中选优,推荐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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