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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第九届党员教育优秀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19年02月27日 14:49 阅读: 属于:党员教育管理

各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党员教育工作经验,提高党员教育工作质量,遴选储备党员教育优质资源,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市委组织部将开展全市第九届党员教育优秀资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中心工作,聚焦基层一线,聚焦先进典型,征集推出一批优秀作品,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提供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源。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阐述党的大政方针、讲述红色故事、宣传先进典型,征集推出一批以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宗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片,以及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教材等。重点反映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新鲜经验;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推进“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生动实践。

(二)作品分类

征集作品分7类:典型事迹片、微视频、纪录片、培训片、文艺片、新媒体课件、公益宣传片。其中,微视频包括微动漫、微党课、微专题片等;纪录片包括工作案例纪实片、党史国史故事片等;培训片包括主题教育专题片、实用技能技术培训片等;文艺片包括电影、微电影、电视剧、戏剧、歌曲等党员教育影视作品;新媒体课件包括在各种新媒体平台推出的视频、图文课件(如H5课件、PPT)等;公益宣传片包括《书记代言》、基层党建品牌等。

(三)时长要求

典型事迹片、培训片每集时长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每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电影不超过20分钟;纪录片、文艺片不超过90分钟;新媒体类作品,H5课件不超过10页(自动播放时间不超过3分钟),PPT不超过40页(自动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公益宣传片不超过1分钟。

(四)报送要求

报送作品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应为2017年全市第八届党员教育教学资源观摩交流活动之后摄制的作品,且未参加2018年评比。多集、多系列作品要报送全集。

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作品、解说词、报名表的电子文档报送到组织部。

三、评选交流

(一)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片区评比产生“入围奖”;第二阶段邀请党员教育和影视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产生等次奖、单项奖。具体评比方式另行通知。

(二)评选标准

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结合,形象生动,针对性、实用性强,符合制作规范,符合播出要求,能够达到教育服务党员的效果。

(三)交流展播

评选结束后对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在重庆党员教育数字电视频道、红岩网、重庆党员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党员教育平台,有关市级媒体平台,各区县媒体平台展播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

联系人:段晓莉 何森林

联系电话:61638804 61638803

附件:1.全市第九届党员教育资源制作标准

2.全市第九届党员教育优秀资源评选活动作品

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7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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