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点击:[]

各督导:

根据《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重二师委发〔2021〕105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质量监测评价暂行办法》(重二师发〔2021〕172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重二师发〔2018〕67号)有关规定,按照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内涵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现将本年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教育督导内容

关注学校学生培养过程立德树”、“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落实情况,关注学生发展学习成效、学风建设情况。关注学生就业情况,包括职业发展、专业对口、职业满意度等。

(二)教学督导内容

关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主要环节运行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运行及保障情况,教学改革成果课堂应用情况,课程思政建设及落实。重点关注新进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行业企业教师、实验实训课程教师的教学规范、教学质量,以及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二、督导方式

(一)教育督导方面

通过巡课观察、访谈、交流、调研等方式,深入到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相关环节,查阅学生成长档案,开展走访座谈,了解、掌握、形成学生思想动态、意识形态、发展状况综合评价报告。

(二)教学督导方面

通过听课巡课、专项督导、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教学主要环节,掌握学校、学院、专业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及运行情况,结合校内专业评估,形成对照审核评估要素的综合评价报告。

三、督导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督导要立足促进学校校级、院级、专业三级内部质量保障系统构建完善,推动学校质量文化建设的高度,主动对接新一轮审核评估内涵要求,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过程、成效为主线,助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动学校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工作方式。各督导需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以学校教学质量综合服务系统为平台,推进督导工作信息化建设。及时发掘优秀教师、优质课程、优秀案例,予以交流推广。重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及时反馈督导过程发现问题

(三)完成工作任务按照督导工作相关要求需完成相应听课任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参加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