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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二批重庆市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第二批市级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党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申报工作,建设周期为两年(20237月至20256月),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辐射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我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引领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已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名单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单位,不参与全市双创同类项目申报。

(二)工作任务。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渝教工委〔201850号)和《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全市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全市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着重围绕落实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促进事业发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本次市级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校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市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院级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级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政治把关,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专职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建强。

3.近五年来,院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党内表彰或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所在学院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三年来,院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在二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全国、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申请创建全市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申请创建“全市高校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条件

参加培育创建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9号)要求,教师党支部书记应符合《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渝教工委〔201839号)中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工作室重点应抓好以下建设任务:

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需为成立3年(含)以上的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抓好党建主责主业。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3.强化支部政治功能。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以教师供给侧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引领带动学生需求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

5.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6.抓好支部班子建设。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7.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3)。

三、组织实施

第二批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巩固提升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3年3月—5月)

各二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二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4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5),并提供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报送要求如下:

请要参加申报的二级党组织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410日下午530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周之良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建重要资料保存,并择优推荐进入市委教育工委遴选对象名单。

  (二)创建达标(2023年7月2025年6月)

最终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20247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6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评估考核(2025年6月)

市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55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于20257月公布。验收通过的,予以授牌,深化宣传推广;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

  (四)巩固提升(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评定反馈意见,持续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第二批市级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最终入选的院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市委教育工委将在典型培树、教育培训、党建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学校将配套提供必要的建设经费、资源条件等保障。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引领带动全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详情见附件。


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3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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