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重二师委发〔2023〕53号)精神,结合学校有关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安排,现就开展 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总结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认真对照《推动打造基层党建工作“三项指数”实施方案(试行)》(重二师委发〔2023〕52号)、《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重二师委发〔2023〕53号)、《“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工作方案(试行)》(重二师委发〔2023〕84号)要求,认真开展综合分析和自查,撰写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二级党组织3000字内;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000字内),工作总结应涵盖党建工作各方面。二级党组织及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总结(格式参照附件1)、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分别提交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
二、实绩考评
(一)接受考核单位提供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2023年度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试行“双轨制”,即上半年实绩考核以查验纸质原始记录为主,下半年实绩考核以“基层党建指数窗”系统为主。同时,各党总支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均需提交2023年度全年工作原始记录本以备查验。
1.登录“基层党建指数窗”系统提交材料。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按照考核体系指标要求,登录“基层党建指数窗”系统提交2023年7-12月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注:涉及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不得上传。意识形态相关指标由党委宣传部单独考核赋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8:00(系统关闭)。
2.报送纸质版原始记录本。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提交各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原始记录本(分别提交给相应对口部门)。除原始记录本外,原则上不得再提交其他考评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
(二)牵头考核单位开展考评
1.参照指标。考核参照《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推动打造基层党建工作“三项指数”实施方案》(重二师委发〔2023〕52号)中相关指标体系进行。
2.考评组织。考核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指标体系中涉及由考核部门具体开展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筹。机关党委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下,具体抓好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指标体系中所涉及的参与考核职能部门,在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4日期间通过“基层党建指数窗”系统对7-12月份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相关数据填报和审核评分。同时,依据各基层党组织提交的原始记录本对1-6月份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1-6月份的评分结果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下午17:00),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计入对应党组织成绩中并形成最终评分结果。
三、述职评议
(一)集中述评安排
1.学校党委层面。2024年1月3日上午8:30,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委进行现场述职(每个党组织6分钟,需提前提供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及PPT),党委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登陆党建工作和干部考核民主测评平台评分。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述职PPT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月2日上午11:00。
2.机关党委层面。2024 年1月5日下午14:30,召开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进行现场述职(每个党支部 5 分钟,需提前提供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及 PPT),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登陆党建工作和干部考核民主测评平台评分。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7:00;述职PPT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11:00。
3.各党总支层面。各党总支所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由各党总支组织实施,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述职材料、评议材料和会议记录由各党总支负责存档。
(二)集中述职主要内容
聚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学校年度党建与思政工作要点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要求,围绕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书记抓” 和“抓书记”,对年度目标任务达成情况、抓基础工作情况、“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落实“三项指数”、党管人才工作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来年工作打算等进行陈述汇报。此外,还需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说明(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还需要报告党政联席会制度执行情况)。
四、满意度测评
(一)各党总支满意度测评
2024年1月2日-1月5日,各党总支召开由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参加的满意度测评大会,党总支负责人进行简要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登陆党建工作和干部考核民主测评平台进行党总支满意度测评。
(二)机关党委满意度测评
机关党委和所辖党支部的满意度测评,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书记述职评议会上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中层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测评程序和计分办法与各党总支相同。
五、考核结果等次
党建考核结果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排名前 30%的为“好” ,总成绩在 60 分以下为的“差”。
六、要求及联系方式
1. 上述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务必参照(附件2)进行排版。
2. 二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联系人:聂磊,电子邮箱:3718974@qq.com;机关党委相关工作联系人:卢建臣,电子邮箱:656420175@qq.com。
附件:
1. 相关文字材料格式规范要求
2. 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表
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