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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方案

 

 

    为科学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不断提升重大项目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教职工享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特开展学校重大项目绩效考核和激励工作,实现考核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激励干部的作用更加彰显。

 

一、考核范围

(一)列入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项目;

(二)列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重点的工作项目;

(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项目。

二、考核对象

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及重大项目参与单位。

三、考核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承担重大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提交申请。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申报。

(二)学校成立重大项目绩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项目的专项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工会、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六个部门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三)考核小组对各单位、部门申报的重大项目进行初审筛选。通过初审的项目采取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公开陈述的方式,由考核小组及特邀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提交学校办公会研究。

四、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对进入公开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执行过程和取得成效等综合情况,分别确定重大项目绩效考核的三个等次,分等次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奖励。

五、时间安排

(一)各申请单位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重大项目申报表》,于110下午5:00前将纸质版(牵头部门盖章,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和电子版交党政办秘书科杨堃处。

(二)112日上午12:00前,党政办公室公布参加公开陈述的项目,115日下午举行公开陈述。

六、其他事项

因对重大项目已执行专项考核和激励,为充分保证二级部门年度考评的公平公正,在2017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方案中,将取消对重大贡献和成绩的加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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