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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入选名单,我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共同入选,这也是我市唯一入选的高校。

本次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对我校语言文字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语言文字研究等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校语言文字应用及管理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下一步,基地将紧密结合国家语言文字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建设发展,发挥基地资源、人才和学科特色优势,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助力区域和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开展语言文字教育培训、政策研究及实践探索。

据悉,全国有500多家单位参与了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申报工作,经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认定62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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