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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专项处置预案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专项处置预案

 

 

1 适用范围

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原则

依据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四个级别。

(1)一般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Ⅳ级)

导致轻伤1-3人,或重伤0人,或死亡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下。

(2)较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Ⅲ级)

导致轻伤4-10人,或重伤0人,或死亡0人,或财产损失5-10万元。

(3)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Ⅱ级)

导致轻伤11-20人,或重伤1-3人,或死亡1人,或财产损失10-50万元。

(4)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Ⅰ级)

导致轻伤20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

3 现场指挥部构成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突发事件等级通知相关人员组成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3.1 Ⅳ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构成:

⑴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等单位党政负责人。

⑵预案启动组、宣传联络组、教育疏导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各1名,医疗救治组相关人员数名。

3.2 Ⅲ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构成: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基建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⑵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等单位党政负责人。

⑶预案启动组、宣传联络组、教育疏导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各2名,医疗救治组相关人员数名。

3.3 Ⅱ级、Ⅰ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构成:

⑴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基建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⑵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等单位党政负责人。

⑶预案启动组、宣传联络组、教育疏导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各2名,医疗救治组相关人员数名。

4 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根据情况指定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针对事件的性质、特点、级别和类别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参考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决定现场处置方案,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1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

(2)报警后要派人引导公安消防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3)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前,应立组织物业义务专职消防队尽力扑灭初起火灾;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避免继发性危害。

(4)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4.2 危险化学品污染、泄露、爆燃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2)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设置污染区。

(3)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指挥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4)根据情况向市教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4.3 后勤保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3)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卫生科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

(4)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5)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明确抢修进度和所需时间,安抚人心。

4.4 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1)统一指挥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2)立即疏散学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救灾;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3)安保、医疗、技术人员深入事发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助受伤人员,疏散财物、开展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

(4)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收集学生思想动态、网络动态和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告。

(6)根据情况向市教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7)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9)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和临时安顿工作,对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10)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11)及时查明灾害原因,进行必要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2)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13)现场指挥部会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学校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情况,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等责任人进行追究。

(14)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加强师生员工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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