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对外交流合作 > 公派出国 > 正文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外【2015】61号)转发给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我校的申报和管理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国外访问学者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以个人申请、院系推荐、材料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选派。请有需要并符合要求的人员自愿申请,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国外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确认后,按规定完成在线报名(http://apply.csc.edu.cn/)。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5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网上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3月20日-4月5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日-15日。
请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所需材料于1月15日之前;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于4月1日前;申报西部地区人才项目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南山校区办公楼419室)。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一: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国外访问学者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及推荐表


联 系 人:栗晓玮(61638183)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 事 处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关于刘焱同志赴英国因公临时出国的信息公示

下一篇:学院召开首届教师出国(境)访学培训总结分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