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教学工作 > 开设课程情况 > 正文
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加实践教学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得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科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教师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

选修课(含通识选修课)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

【关闭】 【打印】

上一篇:2017-2018学年通识选修课开课门数及选课人数一览表

下一篇: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授开设课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