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
院行办〔2016〕74号
各单位、部门:
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也是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进行教学组织与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并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教育教学与人才成长规律,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坚持“激励创新、强化能力、发展个性、提高素质”的基本思路,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实现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导向的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准确定位,突出特色
以学生发展为本,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切实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以学科专业发展为依托,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突出人才培养的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
(二)注重基础,强化能力
课程设置充分体现学科先进性和社会适应性,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学科专业课程注重基础,强化能力,重视“双核”,即核心知识、核心能力培养。注重课程内涵建设,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三)重视综合,加强实践
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注意课程内容之间的关联与衔接,整体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深化实践教学方法与考试方式改革,更新实践教学内容,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比例,形成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四年贯通的立体化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
(四)关注个性,鼓励创新
坚持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为学生提供课程选修、专业方向、研究性课程等个性化教育形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鼓励学生多渠道获得创新学分,促进创新精神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五)坚持规范,参照标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及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规范要求,结合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行业补充标准,吸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改革成果,科学制定本专业培养方案。
(六)关注发展,适应变化
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培养方案制定既要考虑现实社会需要,课程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把握社会经济技术重大变革趋势,适应发展需要,在课程设置时,预留课程学分,开设企业行业新知识、新技术课程,使学生掌握最新的知识、技术,确保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有效衔接。
三、课程体系与修读要求
(一)课程总体系要求
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施A、B学分课程体系。A学分为155学分左右,最高不超过160学分,总学时2500-2800学时(含实习实训学时),B学分为10个学分。
(二)A学分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
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以通识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四个模块构建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及结构如下:
能力体系 |
课程性质 |
建议学分 |
比例 |
备注 |
师范 |
非师范 |
通识能力 |
必修课程 |
基础 通识 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14 |
14 |
33% |
学位课程用“▲”标识 |
大学体育 |
4 |
4 |
大学英语 |
12 |
12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2 |
2 |
大学语文 |
2 |
0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2 |
就业与创业指导 |
2 |
2 |
形势与政策 |
2 |
2 |
选修课程 |
拓展 课程 模块 |
A:艺术限定性课程(8门课程中必修一门) B:历史与文学 C:科学与技术 D:经济与社会 E:健康与生活 |
6 |
4 |
特色 课程 模块 |
F:教育与心理(师范生不选) G:交流与写作 H:形象与礼仪 I:演讲与口才 J: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发展 |
4 |
6 |
专业基础能力 |
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
32左右 |
34左右 |
20% 左右 |
专业核心能力 |
专业核心课程 |
24左右 |
22左右 |
31% 左右 |
个性发展模块选修课程 |
专业选修课 |
14左右 |
12左右 |
专业方向课程 |
三选一 |
14左右 |
14左右 |
创新创业课程 |
研究性课程 |
专业综合能力 |
阶段性综合能力训练(见习、项目实训等) |
26左右 |
30左右 |
16% 左右 |
毕业综合能力训练(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
研究性、创新性综合能力训练 |
毕业A学分 |
155学分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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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识能力课程
通识能力课程是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的共通课程,力图使学生兼具科学、人文素养,致力于健全人格、健康体魄,正确价值分析与判断能力、资讯应用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审美能力、智慧生活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识能力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成。
(1)必修课程,即基础通识能力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就业与创业指导等课程。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安排,总学分14学分。课程教学采用 “课堂教学、网络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包括4门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简称“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3学分。
②大学英语:总学分12学分。实行“1+1”课程设置模式。第一年: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大学英语必修课程,课堂教学3学时,网络自主学习1学时,共8学分;第二年: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要继续开设大学英语必修课或专门用途英语限选课程,共4个学分。
③大学体育:实施“体育教学+体育俱乐部”的教学模式。大学一年级为体育选项课教学,实行课堂教学模式,学生必须完成2学分64学时。大学二年级实行体育俱乐部模式,学生完成2学分64学时。
④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主要在于培养计算思维意识和能力、拓宽计算机基础知识面、培养计算机的基本使用技能及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课程设置2学分。
⑤大学语文:专业性质为师范(含师范方向)的专业开设《大学语文》,开在第一学期,共2学分,授课32学时。
⑥就业与创业指导:由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遴选优秀专业教师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特点,给予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设置2学分。
(2)选修课程
通识能力选修课程由拓展选修课程模块和特色选修课程模块构成。
①拓展选修课程模块主要设置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旨在强化学生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共同提升,拓展学生视野和拓宽知识面。
A:艺术限定性选修课。教育部规定学生至少在以下8门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并且通过考核,获得2个学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
B:历史与文学;C:科学与技术;D:经济与社会;E:健康与生活四个模块课程,师范生要选修4个学分,非师范要选修2个学分。
②特色选修课程。是体现我校师范优势和办学特色的课程。开设F:教育与心理;G:交流与写作;H:形象与礼仪;I:演讲与口才;J: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发展等五个课程模块。非师范生在五个课程模块中选修6个学分;师范生在F课程模块以外的四个课程模块中选修4个学分。
2.专业基础能力课程
专业基础能力课程,致力于通过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从事工作岗位群所应具备的具有广泛迁移性的基本能力。按照《专业目录》所划分的专业类设置,同一专业类各专业的专业类基础能力课程原则上相同,由专业所在院(系)共同协商设置。
3.专业核心能力课程
专业核心能力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个性发展选修模块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是体现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形成学生专业特质的最重要的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直接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参照《专业目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注重教学内容的整合。
(2)个性发展选修课程包含四个模块:
专业选修课程: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设置的拓展专业知识的课程,为学生必选课程模块。
专业方向课程:通过一组相对集中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较为深入地了解某一专业方向的知识,使学生形成专业特长,拓宽就业渠道。
创新创业课程:即专业化创新创业课程。通过创新创业课程、实习和实践的整体性课程体系的实施,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自主创新创业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研究性课程:根据学生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或考研需要开设的课程,以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反思实践为主要学习方式。
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研究性课程三者任选其一。
4.专业综合能力课程
指通过实验实训内容、方法、手段的综合,培养学生综合实验实训能力、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技开发与科技研究能力的课程。主要包括阶段性综合能力训练,含见习、项目实训、专题设计等;毕业综合能力训练,含专业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研究创新性综合能力训练,含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探索性实验等。
(三)B学分要求
B学分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主要以第二课堂教育为主,通过过程教育与体验完成的学分。B学分共设置10学分,具体开设课程和要求由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图书馆负责制定,详见附件四。
四、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学分要求
(一)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工作岗位对应能力体系及实现课程;学制、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专业基础课程与核心课程;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表等;专业综合能力训练表;主要课程简介;本专业建议阅读书目。
(二)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明确培养目标,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要突出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三)学制与学位
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授予学位门类以教育部批文为准。
(四)学分要求
1.毕业总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70个学分,其中A学分最高不超过160个学分,B学分10个学分。
2.学分比例要求
必修课程占总学分80%左右,选修课程20%左右。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加强课程模块的科学设计,均衡安排教学进程,每学期安排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25学分,每学期学生选课原则上为16-28学分。专业综合能力模块必须包含毕业实习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6学分。
3.学分计算办法
(1)理论课(包括纯理论课和理论附带实验/实训课):每16~17学时折合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课:每32或34学时折合1学分;
(3)艺术类专业集中授课的专业课程,理论部分每16学时计1学分,实训部分每32学时计1学分;
(4)思想政治课的实践环节每16学时计1学分;
(5)集中进行的见习、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每周折合1学分(折合为16学时);
(6)课程学分最小计量单位为0.5学分;
五、其他说明
(一)课程名称: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主要专业课程的设置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课程的要求。分多个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用1、2等表示。
(二)教学大纲:各专业根据所制订的新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师编制新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教学大纲。
(三)课程匹配:在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匹配。师范专业的课程设置要与教师专业标准接轨。
(四)特色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特色课程模块,由各院(系)组织教师开发课程及资源。
(五)预留学分:专业核心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课程模块在三、四年级的课程安排中预留4-6个学分,用于安排与行业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对接的职业能力微课程或综合技能训练课程。
(六)学周安排:各专业培养方案按四年标准学制进行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每一学年设两个学期,每学期周数均为20周,考核2周,社会实践1周,实际教学周数17周。其中,第一学期新生入学实际教学周数15周。
(七)课程考核:明确每门课程的考核形式,并注明是否为学位课程,原则上每学期应有3门左右的考试课程。大学体育每年还需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50分方可毕业。
(八)落实责任:院系领导要加强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在培养方案制订中的作用,培养方案终稿纸质版经院(系)主任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交教务处。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