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2016年新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以前未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认定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并报申报专业相关系教学考核,做出考核结论);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申请人所在总支给出鉴定结果);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体检表:原件1份。除 2016年3月1日以后参加了入职的新进教师统一由学校出具体检说明,不需再次体检外,其余申报人均需参加体检。
以上材料中,申请人还须提供身份证以及学历学位、岗位培训、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的原件,人事处现场审核后返还给申报人。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3月24-4月2日。申报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报,人事处进行信息审核。
2.现场审核材料:4月3-7日。申报者现场提供上述认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负责审核,并做出结论。
3.学校公示:4月14日前。人事处对通过审核的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向市教委报送公示结果。
4.市教委认定:4月15-21日。人事处向市教委提交申报材料。
5.市教委公布结果:4月28日。市教委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结论,申报者可查询。
6.市教委证书发放:5月2-12日。人事处领取并发放证书。
7.市教委出错信息更正:5月19日前。申报者如发现证书错误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向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错误信息更正登记表》申请更正。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清理并通知还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拟申报人员
须对应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自查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和“高等学校教师认定程序”);
2.网上注册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和《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避免信息填报错误的情况。
3.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7:00-24:00,如无特殊情况,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照常开放。
4.对还需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5.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1.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2.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
3.体检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