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邓潇潇等同志
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规定,学院办公会研究,经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邓潇潇等10位同志取得助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2013年6月起聘任为专技十二级。具体名单如下:
教师教育学院:邓潇潇、孟现录;
学前教育学院:朱家明、汪娟;
文学与传媒系:王茼萱、陈钢;
外国语言文学系:王瑶;
数学与信息工程系:李志;
旅游与服务管理系:魏婷;
美术系:李旭。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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