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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本着“保证教学、服务科研”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资产设备处具体组织落实。

第二章  部门职责范围

第三条  各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实验、实训室人员应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维护、维修和保养记录。

第四条  资产设备处根据学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技术维修的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维修督促、质量检查及经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负责组织技术专人开展仪器设备维修服务工作;参与新购仪器设备的质量检查验收;组织拟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三章  维护保养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的基础,是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贵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范围:

(一)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上油和干燥防潮等。

(二)更换灯泡、连线、保险管(丝)、旋钮、开关及介质等易耗件。

(三)简单线头及电路板的焊接,仪器设备的简单调校等。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五)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费时不多的可归入维护保养的其它小修。

第七条  维护保养所需的工具和耗材用划拨给各二级单位的实验耗材费购置。

第四章  维修管理

第八条  维修范围:

(一)不在维护保养范围的仪器设备故障。

(二)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无法满足需要,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改造的。

(三)确需有关部门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的计量、校验和标定的。

第九条  维修程序:

(一)维修申请

1预估维修费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自行审批,建立维修记录,汇总表每学期期末交资产设备处备案。

2预估维修费用1万元以上的项目,使用人员需向院(部、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在使用部门维修询价表上写明设备规格型号、固定资产编号、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咨询设备厂家拟维修方案及费用等,报资产设备处审批。

(二)维修实施

1、预估维修费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维修,维修费使用单位承担,建立维修记录。

2、预估维修费用1万元以上的项目

资产设备处组织专人或专家对报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商定维修意见及方案。维修方案遵循“技术合格、先内后外”的原则,即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支持校内技术人员承担维修任务,无法进行校内技术维修的仪器设备(尤其是贵重仪器设备)则由生产厂家或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维修。

3、若遇教学急需,可立即实施维修,修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4、仪器设备需要送外维修时,除完成上述条款规定的内容外,均需签订真实有效的维修服务合同,并报资产设备处备案。经资产设备处审批同意后,方可送外维修。

第十条  大宗(或大批量)维修原则上安排寒暑假期(或非教学时间)进行,各单位应提前申报并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根据使用方向的不同,决定维修费支出的单位。纯教学仪器设备由学校基本维修费支出;教学科研共用仪器设备,根据仪器设备具体情况使用单位承担50%的维修费用;纯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或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经费承担100%维修费用。

第十二条  维修酬金:

(一)学校鼓励具有维修能力的使用人员参与维修。由资产设备处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发放一定技术服务费。校内人员完成维修仪器设备所用的零配件,尽量使用已有的零配件;确需购置的零配件,凭发票从维修费中报销。

(二)校外人员的维修应参照正式的收费标准付费;如无正式的收费标准则应根据需维修的科目及难度系数协商定价。

第十三条  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同一部位质保需达半年以上,凡质保期内出现同一故障现象,需承担维修任务的个人(或单位)无条件返修。各单位擅自联系维修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后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向设备主管部门申请报废,经批准后可作报废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并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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