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泉山厅召开

 

3月23日下午,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南山校区泉山厅胜利召开。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约132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校长陈永跃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审议稿)》(简称《实施办法》)总体构架进行的说明,陈永跃分别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及构成、绩效工资等级及标准、绩效工资的管理及发放等方面做了解读。

会议听取了校长杜惠平关于学校2017年人力资源成本及绩效发放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分组认真审议了《实施办法》,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最后表决通过了《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20173月起,学校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试行方案,较好地发挥了绩效的激励作用,赋予了二级部门一定的管人、用人权限,促进了各部门管理效能的提升,推进了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原试行办法部分条款存在与上级要求不相符,实际试行中也发现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与新一轮全员聘任的对接也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原试行办法进行调整。

会议认为,提交大会讨论的《实施办法》是在国家持续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的背景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试行办法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讲座修改形成的,较好地贯彻了“注重实绩、强化考核、兼顾公平、动态管理”等原则。新的《实施办法》顺应了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二级教学单位和部门的自主权。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有利于学校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建立科学公平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规范部门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学校事业和教职工自身同步发展;有利于提升办学水平,持续推进转型发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党委书记邹渝在总结发言中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对全体代表表示感谢,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新的《实施办法》通过的重要意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守政策纪律,严格规范程序,保证《实施办法》稳妥有序的实施;二是《实施办法》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要认真做好执行工作,确保各项措施于法于规都有据可依;三是要确保此次《实施办法》的最终实行效果,实现促进学校立德树人,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提升以及促进学校发展的最终目的,努力让每一位教职工都有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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