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隆重召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11月23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南山校区隆重召开。党委书记邹渝、校长杜惠平、党委副书记聂鹏、副校长陈永跃、纪委书记刘琴等领导出席会议,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及列席代表130余人参加会议,校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吴晓珍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两代会代表增补情况及大会闭会期间教代会执委会工作情况报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制定情况报告》,书面审议并通过《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草案)》,《校工会2014年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校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在各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积极审议和讨论了以上各报告和文件,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校领导分别参加各代表团的分组讨论。在讨论发言中,与会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学校近年来在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会议重点审议了学校的《章程(草案)》,大家认为在学校《章程(草案)》制定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治学理念和广大教职员工主人翁精神,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与会代表认为学校《章程(草案)》体系完备、内容制定有据详略得当、文字精炼准确,体现了原则性、前瞻性、规范性,把教职工和学生放在《章程(草案)》前部分表述,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希望随着学校的发展可以更多融入学校特色。
会上,校长杜惠平从制定秉承的理念、结构和主要内容、制定的主要特点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章程(草案)》建设情况,指出章程是一所高校的根本大法,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遵循,希望通过章程的制定进一步凝聚共识、团结力量、推动发展,让学校的章程真正成为体现我校办学精神、指引未来发展方向、反映师生共同观念和价值追求的纲领性文件。党委书记邹渝充分肯定了学校《章程(草案)》制定工作,强调指出章程建设既是教育部对高校章程制定的规定,又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章程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今后发展指明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章程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根本大法,要依据学校章程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章办学。
大会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振奋了精神,进一步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始终体现着团结、民主、奋发向上、求真务实的精神。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工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校《章程(草案)》制定为契机,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扬“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励志图强”的优良作风,脚踏实地、积极作为,为学校科学发展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学校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顺利召开

下一篇: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代会、工代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