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终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市、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院行办〔2016〕348号)等文件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检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心理学、旅游管理。
二、检查依据
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后期建设任务书》。
三、检查程序
(一)材料提交
各学科负责人全面梳理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按要求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终期检查表》,2022年5月31日17:00前,将纸质检查表一式2份,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1份(单独装订),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201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hujie@cque.edu.cn。
(二)科研处审核
根据《后期建设任务书》,科研处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三)专家评审
科研处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效进行评审。专家组依据学科建设情况,最终确定校级重点学科终期建设等级。
四、注意事项
(一)重点学科终期检查遵循“学科举证、评审查证”原则,各学科所提供的成果材料应客观真实、文责自负。对验收中违反学术规范与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追责。
(二)重点学科各类建设成果须凸显学科属性,围绕学科方向,成果聚焦、特色鲜明。
(三)重点学科各类建设成果须以本学科组成员为主持或为第一完成人,且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学科各类验收成果须经成果完成人知晓并获许可,各学科间建设成果不得交叉使用,否则视为学术不端。
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61638800
科研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