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申请

活动场地申请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学生活动中心是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和举办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保证全校大学生活动秩序,提高场地利用率,加强南山校区、学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给予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场地及设施设备,服务学生成长、成就学生价值,特制定制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活动中心由校团委统筹管理,包括南山校区的三创园合唱室302、语言室311、舞蹈室312、声乐室313、办公楼六楼临时活动中心以及学府校区的食堂三楼临时活动中心。

第二条:学生活动中心面向学校学生组织及各二级学院开放,不接受个人与社会组织的申请。

第三条:场地借用方应提前3天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在确保活动当天无其他安排后,填写《学生活动中心申请表》(附件)并由申请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校团委相关老师处。

第四条:场地的开关门均由工作人员完成,任何人不得持有场地钥匙。

第五条:所有设备均由工作人员控制,任何人不能擅自操作。

第六条:不允许乱贴乱画,不允许恶意损坏任何设备设施。

第七条:使用结束后需打扫场地卫生,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第八条:使用结束后需等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场地、设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

第九条: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不遵守以上规定,导致场地设施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附件: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申请表

 

共青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31

 

 

 

 

 

 

 

 

 

 

 

 

 

 

 

 

 

 

 

 

 

附件: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老师:

活动主题及内容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申请地点

 

活动时间

  

是否使用设备

(如需使用设备请把具体要使用的设备罗列于此)

校团委:

 

 

(盖章)

 

 

 

    

 

校大学生艺术团经手人:(签字)

 

                           

                       

 

设备操作工作人员:(签字)

      

 

                        

 

 

注:申请表提交地址:南山校区行政楼225,电话:6163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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